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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就業失業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的通知
2017-06-19 閱讀次數:10218
關于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就業失業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5-04-09】 各區縣(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部新區社會保障局,萬盛經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現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就業失業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97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重視新政策宣傳。各區縣(自治縣)要依托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大力宣傳就業失業登記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和作用,宣傳就業失業登記證明的發放程序和憑證享受的就業扶持政策等內容,引導和動員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辦理就業失業登記,營造就業失業登記證明發放使用的良好氛圍。 二、加強新政策培訓。因失業登記范圍放寬,各區縣(自治縣)要結合本地實際,組織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特別是基層平臺經辦工作人員開展業務培訓,明確就業失業登記證明的發放、使用和管理,嚴禁出現以人戶分離、戶籍不在本地或沒有檔案等為由不予辦理失業登記的情況。確保經辦人員切實履行職責,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 三、推動新政策落地。《就業創業證》由市就業局統一印制。各區縣(自治縣)在領取《就業創業證》后,可根據本地實際自行選擇具體發放方式,先行向有需求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發放。已發放的《就業失業登記證》繼續有效,不需統一更換。各區縣(自治縣)要高度重視,及時將就業失業登記證明的發放信息、勞動者個人基本信息、就業失業登記信息、就業援助對象認定等信息,以及核發、注銷就業失業登記證明等有關情況錄入重慶市就業信息系統,做到與系統的動態同步,為下一步以社會保障卡加載的就業失業登記信息電子記錄,逐步替代紙質的就業失業登記證明,實現社會保障卡在就業領域的應用奠定基礎。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向我局報告。 聯系人:丁林華,肖青 聯系電話:88633885,88633775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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